关键词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尚法官场

长沙宁乡县原政协委员姜群坚举报教育局官员伪造法人登记证

时间:2016-06-20  来源:互联网  匿名


湖南长沙宁乡县一个民办特殊教育学校非正常灭亡 疑因当地个别官员见财起意所致

从2015年4月至今,一个叫姜群坚的女子多次通过邮寄举报信的方式向湖南省纪委、检察院和长沙市纪委和检察院等多个部门实名举报长沙市宁乡县教育局局长黎爱莲等人伪造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法人登记证书并妄图利用该证书鲸吞本应属于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380万元专项建校资金。

据了解,举报人姜群坚系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法定代表人(该校,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会员单位,但早已被宁乡县教育局吊销相关证照),宁乡县第10届政协委员。姜群坚称,因她未同意宁乡县教育局长黎爱莲鲸吞国家拨的380万元特殊教育专项建校资金,她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惨遭灭顶之灾,其本人也因此遭受迫害,至今流亡京城多年。

教育局官员被举报伪造登记证书鲸吞专项资金

日前,举报人姜群坚称自己所举报的内容属实,并愿意就其举报的内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本文作者在姜群坚提供的举报信中看到,姜群坚实名控告长沙市宁乡县教育局局长黎爱莲等人私刻公章、伪造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法人登记证书妄图达到骗取国家发放给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教育专项建校资金等。

举报信显示,我(姜群坚)于2009年为维护一县一特校,在教育局的指导下从他人手中承接博爱特殊教育学校,并在此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宁乡县特殊教育专项建校资金380万元整,2010年该笔资金发放到宁财政局,但以黎爱莲为首的宁乡县教育局却想鲸吞该笔专项资金。

姜群坚称,她之所以发现以黎爱莲为首的宁乡县教育局伪造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法人登记证书,是因为宁乡县教育局以跟其合作以及要求其改变学校名称等方式妄图侵吞涉事专项建校资金,但都因被其拒绝而未达到目的,恼羞成怒的他们(教育局)最终滥用职权将我校执照吊销。

她告诉本文作者:“为了达到侵占资金和迫害我的目的,以黎爱莲为首的宁乡县教育局,在2010年盗用我校的名义向社会发布虚假招标公告,强迫我校更改校名,见我不吃他们那套之后就开始动用公权,因为他们在县里有强大的官员背景,县教育违反湘政发办公厅[2011]39号文件,扣发我校残疾学生补助,老师工资及财政房补经费二百多万元。

姜群坚强调说,她是以学校为家,2014年农历12月26日她两所学校的财产被抢,残疾学生的财物同时被抢,她认为自己是为员工讨薪过年,遭报复。“将我的特殊教育学校和我的科技职业技术学校都被他们洗劫,残疾学生、员工、我的衣物和我的贵重物品、家庭财产以及过年吃的东西都没能幸免。财产至今去向不明。”

她还表示:“宁乡县教育局的行径使我走上漫长的诉讼道路。然而在诉讼过程中我却发现他们伪造了我校的法人登记证书并私刻了国家机关的公章,他们伪造登记证书的目的就是要骗取本应属于我校的380万专项建校资金,我曾委托权威机关对他们伪造的登记证书进行鉴定,最终证实确系伪造。”

截至撰写本文,姜群坚已经就以黎爱莲为首的宁乡县教育局伪造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法人登记证书一事通过EMS向湖南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检察院、省财政厅、教育厅以及长沙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检察院、市财政局等若干部门的主要领导邮寄了实名举报信。

耐人寻味的是,本文作者经核实了解到,在姜群坚实名举报以黎爱莲为首的宁乡县教育局伪造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法人登记证书一事之前,还有着一段让姜群坚以及姜群坚的所有亲朋好友感到痛心疾首的残酷经历,其中包括教育局迫害并吊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法院枉法判决被持续申诉等。

一个民办特校的灭顶之灾

回想起曾经风光的自己,姜群坚泪如雨下。彼时,姜群坚拥有多个身份,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法定代表人,宁乡县科技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宁乡县十届政协委员。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会员。姜群坚在职业培训期间,培训了5000多农民学子,全部安置就业。在特殊教育期间为残疾人事业付出一生心血!得到社会家长赠送的锦旗、匾100多面,她的特殊学校被家长及社会称为爱心摇篮。而此时,从未到中央国家机关上过访的姜群坚在京城流亡的同时还要时刻担心自己被报复,从2011年至今,姜群坚已逃亡在京城。

2009年,事业正值顶峰的姜群坚从他人手中接受宁乡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更名为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后,本以为可以在为宁乡县的特殊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可让姜群坚没想到的是,接手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后,自己却因拒绝与宁乡县教育局官员狼狈为奸并阻止其鲸吞国家拨发的专项建校资金不但自己一生的积蓄全部投入到残疾人事业,讨不到好,还险些家破人亡。

“我本着为宁乡县特殊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的立场投资好几百万元于特殊教育学校,师生(含教育辅助人员)最少的时候也有30多人,最多的时候有100多人,可因为一笔国家拨发的380万元专项建校资金,我却完败给了以黎爱莲为首的宁乡县教育局,不是我无能,而是他们太无耻!”政府和教育局在2004年就联合发出寻求合作伙伴的通知(有附件)教育局找我要求我创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国家没有专项资金扶持时,教育局一次次批文让我民办,国家有专项资金扶值,教育局就动用公权,对我校进行打、砸、压、抓、抢。”姜群坚泣诉称。

据介绍,姜群坚和黎爱莲等教育局官员的矛盾始于2010年8月,因为此前其校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建校资金被拨发到宁乡县财政局,而以黎爱莲为首的宁乡县教育局多个工作人员以合伙使用该笔专项资金的名义与姜群坚商议,并要求姜群坚签字,被姜群坚拒绝后,姜群坚遭到教育部门工作人员暴打(有法医鉴定),从此双方势不两立。

至此,以黎爱莲为首的宁乡县教育局也露出了本来的面目,直接违反《国务院办公厅【2009】41号文件一县一特校》于2011年在宁乡县成立宁乡县虎山特殊教育学校,并以各种理由和手段对姜群坚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刁难,还强迫姜群坚的学校更改校名。

“以黎爱莲为首的宁乡县教育局在一个县建立第二个特殊教育学校在全国是首例,直接违反国务院规定,其次他们截留上级给我校的各种通知和文件,导致我校的各种补助从未享受,我坚持与他们斗争,2013年他们以未通过年检为由对我的学校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强行将我校的办学许可证吊销。”姜群坚如是说。

本文作者经查询了解到,2013年前后,国内近百家平面和网络媒体曾报道姜群坚的遭遇,报道证实380万确实存在,报道同时证实姜群坚和她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确实存在被迫害的事实。而据姜群坚介绍,当时报道其遭遇的文章作者曾被威胁。

领导批示成废纸

法院判决不是违法犯罪的遮羞布

2013年9月,姜群坚所写的一封标题为《关于请求支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正审判的请示》得到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康为民院长和另外两位湖南省领导的重视,并分别做出了批示要求依法处理此事。姜群坚之所以要给湖南省领导写信,是因为她遭受了两次不公的判决,时至今日,在姜群坚看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康为民院长的批示已经成为了废纸。

原来,以黎爱莲为首的宁乡县教育局以莫须有的理由对姜群坚的特殊教育学校作出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后,姜群坚依法将宁乡县教育局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教育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还举证有足够的能力办学,但宁乡县法院(法官分别为文跃兵、周清香,人民陪审员为张小球)对宁乡县教育局伪造的假证据,并未认真调查或尊重事实,直接驳回了姜群坚(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诉求。

宁乡县法院的判决实际上是直接给“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判了死刑,不公的判决定会被上诉,姜群坚同样如此,但在姜群坚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后,本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防线的法院却不但没有纠正先前宁乡县法院的判决,而在二审长沙中院开完后第46天被告宁乡县教育局又伪造大量虚假证据交长沙中院法官,审判长陈光辉、审判员周永、王真铮枉法冤判直接驳回上诉,维持了宁乡县法院的判决结果。

姜群坚说:“我得到终审判决后于2013年12月依法向长沙中级法院再审,并向其他部门控诉此事,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也意识到判决确实存在问题于是于2014年8月针对我的再审事项召开了听证会,可是时至今日也没有结果,我曾在2013年9月给有关领导写信反映,并得到了重视和批示,不过现在看来,领导的批示在长沙市都成为了废纸,尤其是康为民院长的批示。”

她强调,我申诉快两年了但至今没有一个确切的结果,是立案还是不立案也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书面答复,导致我不能正常申诉,抗诉。长沙市中级法院审监庭主审法官王波及相关领导说我的案子在审判委员会讨论,在他们的含含糊糊的言语中我感觉他们是让我找政府解决这个问题。

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法院本应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是,在姜群坚与宁乡县教育局的博弈中,长沙、宁乡两级法院非但没有认真调查核实实际情况,反而帮助教育局达到迫害民办特殊教育学校的目的,实在是本应该,“呼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站在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的立场尽快对姜群坚的申诉做一个了断,不然有关责任人将来会被拉清单!”

截至发稿,据姜群坚介绍湖南某部门已经对此事予以立案,她将聘请律师介入此事。另一方面,姜群坚表示还将继续针对此事持续向各级领导发表控告信。作者将进一步关注此事。

湖南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姜群坚之图片

声明:本栏目文章和评论等作品仅代表原作者或所在媒体的观点,本站对文章版权的归属,权利瑕疵及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等情况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因此发生的纠纷,均与本站无关。如本栏目文章和评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留言 共有条留言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