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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国道铜川段改扩建工程"强拆"厂房

时间:2014-03-20  来源:互联网  匿名

  3月11日, 铜川木材公司黄堡材厂的围墙被拆除
  华商网讯(记者 宋飞鸿)从去年3月开始,210国道铜川川口至耀州公路改扩建工程开始启动,成为铜川市一重要民生工程。近日,铜川市木材公司遭遇210国道施工单位的强拆,施工单位蛮横地准备强占工厂用地。
  记者调查了解到,负责210国道改扩建工程的铜川交通,事先知晓可能发生强拆,铜川市交通局长还批示要求“妥善处理”,但是这场强拆冲突还是发生了。
  现场:工厂围墙房屋被被铲车推倒
  “轰隆”一声,大型铲车的铲斗将一排围墙推倒,数十名带着白色工服的工人强行冲进阻挡的人群。这是3月11在铜川市王益区李家沟收费站附近一企业场地发生的一幕。
  当日下午6时许记者赶到现场,阻挡一方是铜川市木材公司的退休工人们。工人们愤怒地称,征迁部门放任施工单位趁木材公司人员下班后,进行野蛮强拆,施工单位用铲车强行推倒近30米的围墙及部分房屋,事发之前,厂方没有收到任何部门或单位有关拆迁征地的通知。
  “地方太小,桥墩放不下……”这是210国道在李家沟段施工单位给出的理由。木材公司院内,除了一部分整齐摆放的建筑材料外,其余空地一片狼藉。由于双方对峙激烈,当地警方闻讯也迅速介入,控制现场平息冲突防止事态扩大。
  职工讲述:瑕疵征地协议存隐患 影响职工未来生计
  据该公司退休工人张师傅讲,铜川市木材公司成立上世纪50年代,主营木材业务,后来因市场转型等因素,经营渐走下坡路,出现困难局面,上世纪90年代木材销售业务完全停止,现仅靠以钢代木业务(钢模板租赁)维持运转。
  210国道川口至耀州公路改扩建工程则改变了这里的生存状态。去年6月,铜川木材公司和拆迁单位达成协议,同意占去木材公司黄堡材厂土地,用于工程建设。
  “虽然公司和征迁部门签订了征迁协议,但职工们对内容意见很大,协议只对地面附着物进行象征性补偿,土地部分、租赁站搬迁和经营损失,临时安置费一分钱也没有。”
  几位反映问题的退休职工说,公司若得不到土地补偿、租赁站的搬迁和经营损失,退休职工医保、在职职工工资都成了问题,社保金更是无从保障。
  “计划经济时期,我们为国家做出相当大贡献,累计上缴企业利润上千万元,如今职工们就靠着租赁业务维持生计,为了城市发展,大家也同意占用公司土地修路,可涉及到职工们日后生存问题,相关部门就把这些人的基本权益扔到一旁。”
  调查:拆迁补偿协议未涉及土地
  据了解,铜川木材公司现有职工29人,离退休职工61人,目前拖欠100多万元养老金,20余万元失业金,拖欠职工工资60余万元。现每年各项支出30余万元,完全依靠租赁业务勉强维持。职工们抱怨说,除了拆迁厂房拿到一笔补偿款外,主要收入来源没有了,未来生活难以为继。
  昨日记者拿到一份“拆迁补偿协议”,这是去年6月,210国道改扩建王益区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铜川市木材公司双方签订。协议内容是,占用铜川市木材公司黄堡材厂的土地及地面附着物。这份协议包含了建筑物拆迁补偿、土地征用等内容,不过在赔偿款方面,与土地补偿、搬迁安置费用无关。
  “木材公司的用地是政府划拨用地,当年无偿划拨给你的,为了公益项目,应当无偿收回。”210国道铜川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处处长师延强、副处长贾小军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木材公司不存在土地补偿问题,双方没有纠纷,施工单位按照协议正常进场施工,不存在“强拆”行为。
  交通部门默认“强拆” 铜川交通局长曾签字“妥善解决”
  采访过程中,记者在210国道铜川段改扩建管理处看到另一份与铜川市木材公司签订的“奇怪”协议。该内容称,双方未就土地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业停产损失等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先允许施工方进入场地施工。对相关上述费用将妥善解决,对3月11日强拆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210国道铜川段改扩建管理处承诺对施工方的强拆行为要避免再发生。
  既然不是强拆,那么为什么又承认强拆?面对疑问,210国道铜川段改扩建管理处几位负责人有些尴尬,称当天事件后双方已谈妥,没有继续扩大矛盾。随后记者联系到铜川木材公司负责人,他在电话中表示,双方确实存在纠纷,也没有谈妥,为了顾全大局,允许施工单位进场。有关情况已向铜川市国资委汇报。
  记者获悉另一消息是,在“强拆”事件前夕,施工单位负责人电话告知木材公司,声称即将强拆公司场地,铜川木材公司生怕出现意外情况,专门向铜川交通部门交付一份“情况说明”,铜川市交通局局长郭和平也在“情况说明”上签字,要求210国道铜川段改扩建管理处“妥善解决”,但是“强拆”行为依然发生了。
  未办土地征用手续 国道改扩建“合法性”遭质疑
  由于铜川市木材公司黄堡材场在改扩建工程中,交通部门认定该地段属于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双方在去年6月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确认交付用地13.68亩。目前木材公司只交付了4.3亩。
  作为征迁部门,认为该土地是国有土地,按照政策划拨土地不应补偿。而木材公司坚持认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人应给予适当补偿,按照2012年颁发的《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有土地征收决定作出后,过渡期限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事项要进行补偿。
  在铜川市国土资源局,记者了解到,210国道铜川段改扩建的土地征用尚未通过审批。但在210国道铜川段改扩建管理处负责人处,坚持称开工手续齐全合法,拆迁手续也有根据。
  “如果没有国有土地征用手续,怎能进行拆迁,拆迁手续若没有,如何办出开工建设手续?”木材公司职工质疑称,去年公司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根本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其他人没有资格和权力处置国有土地,真正的娘家人是国土局,可他们根本不知道土地遭已被210国道改扩建方违法征用。
  记者在铜川市国资委方面了解到,相关负责人也对木材公司的遭遇感到忧心,尽管认为对公司补偿问题不到位,影响上百名职工未来生活,但由于该工程是今年铜川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多次与铜川市交通部门沟通,仍困难重重,没有明确结果。
  如今,铜川木材公司黄堡材场的一角,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但数十名公司的退休工人们还时不时地聚在一起,讨论着下一步,他们最担忧的是,当政府部门以改扩建国道的名义加快速度建设,而自己的合法权益仍然被冷落在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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