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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府将公开“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

时间:2014-03-17 20:39:45  来源:  作者:匿名
扬子晚报讯 南京市政府日前公布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提出要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
南京市明确了今年的多个领域信息公开重点,着重推进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八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其中第一条就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这一文件要求,南京将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要求,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安排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
在保障性住房信息方面,南京将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在环境保护信息方面,要求依法及时公开我市空气细颗粒物(PM2.5)、水环境、重点污染源、环保不达标的生产企业名单等环境监测数据。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发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提高处理透明度。
根据计划,南京市将编制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覆盖全市所有市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市级公共企事业单位。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环境保护、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由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南京市政府规定,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仇惠栋) 责任编辑:NN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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