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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3年32人涉贪退耕款 村干部成犯罪"主力军"

时间:2014-03-17 20:39:43  来源:  作者:匿名
退耕还林,保护生态,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然而,国家财政发放的各种退耕还林补助却被一些人视为“肥肉”,垂涎三尺。自2009年至2012年4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共查处贪污退耕还林补偿款案件25件32人,占到同期查办乡镇村委会干部职务犯罪91人的35%,镇村干部和乡镇林管站干部成为贪污侵占退耕还林补助的“主角”。
“各显神通”,村干部成犯罪“主力军”
哈尔滨市检察院查办的贪污退耕还林补偿款25件案件,其中18件由群众举报,32名涉案人员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共占16人,会计4人,村委会成员占涉案人数的62%。村干部贪污退耕还林补偿款主要采取三种方式:
串通编造型,造林地变身退耕还林地。2006年,尚志市庆阳镇庆阳村村委会副主任项占福、会计侯明德及村委会主任吕洪义为完成上级给本村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利用职务便利将他人承包的造林地以自己的名义虚报为退耕还林地,吕洪义还提议将冒领的补贴款归个人所有。至2008年,他们共计骗领退耕还林补贴款6万余元,吕洪义分得赃款2.4万元,余款被项占福、侯明德均分。尚志市马延乡马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乐与会计秦标合谋,编造农民承包村里荒山的假协议,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11万余元,被二人私分。
借鸡下蛋型,集体荒山申报为个人林地。2001年,尚志市新光乡光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玉合与该村副主任秦四方合谋,将36.3亩村集体荒山地以秦四方的名义按照退耕还林地报到林业站,通过审批后,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和粮食补助款5万余元,被二人私分。
虚假申报型,自有荒地“变”林地。尚志市马延乡东兴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居先,将自家31.5亩两荒地(荒山荒地)造林上报为符合条件的退耕还林地,从2001年至2008年骗得退耕还林补贴款、国家粮食补贴共计4万余元。
近水楼台,林管人员贪污如探囊取物
在查处的25件32人贪污退耕还林补偿款案件中,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12人,占发案人数的37.5%,其中林业站站长、副站长7人,占涉案人数的21%。林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骗取退耕还林补偿轻而易举,主要采取以下手段:
以假乱真,荒地冒充退耕还林地。哈尔滨市宾县三宝乡林业站原站长马振和利用检查验收、统计报表和发放退耕还林补助款的便利,无视《退耕还林条例》及黑龙江省实施《退耕还林条例》中关于享受退耕还林补贴必须是课税耕地的规定,在自己占用的59亩荒地上栽种树木,并统计到退耕还林报表中,自2003年至2011年共骗取退耕还林补助8万余元。
瞒天过海,强占荒地种苗木。尚志市林业局元宝林业站原站长郑文学,在得知上级林业部门正在制定退耕还林补助发放政策后,趁机强占尚志市元宝镇原先锋村小河东南山474.5亩两荒地,种植树木后,将种植情况以其他村民名义上报到林业局,冒领苗木补贴款2万多元。
联手串通,套取专项补助资金。2010年10月,哈尔滨市阿城区松峰山镇林业站原站长敬朝辉与工作人员王立新合谋,将种植五味子的退耕还林户王某上报为享受专项资金业主。去年,当专项补助资金打到王某的直补卡上后,两人向王某索要好处费2万元并均分。尝到甜头,两人胆子变得更大,利用上报一个林蛙养殖户享受退耕还林补助的机会又套取专项资金13万元,其中2万元被二人私自占有,另11万元被交给阿城区林业局造林总站。
无中生有,临时工空手套白狼。看到个别乡镇林业站干部在退耕还林补偿款上“捞了一把”,个别在林业站做临时工的人也想混水摸鱼分得一杯羹,尚志市亚布力镇林业站临时工刘志忠就是其中一员。2002年,刘志忠受亚布力镇林业站委托负责该镇永恒村等村退耕还林统计和调查设计工作,在永恒村根本没有土地的他,以妻子的名义虚报退耕还林地50亩,从2003年至2011年共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5.5万余元。
化整为零,冒名顶替分摊风险。2004年三四月,尚志市乌吉密乡林业站雇用营林员李满令为骗取退耕还林补助,将其在辖区私自占有的山林地、荒地造林202亩,冒用8人名义将这202亩地上报为退耕还林地,获得批准后又把这8人名下的退耕还林地改到妻子名下,从2005年至2009年共骗领退耕还林补助金16万余元,后被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上下合谋,共同贪污有“道”
在25件贪污退耕还林款案件中,属林管干部与村镇干部合伙贪污的有三件,林管干部在这其中起到关键作用,主要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林管人员与乡镇干部联手将泄洪地设计为退耕还林地。2003年,依兰县迎兰朝鲜族乡林业站原站长户献忠与该乡原副乡长李树林,经乡领导同意承包了永安水库坝下泄洪区的林地,二人决定合伙造林,并将该地申报为退耕还林地享受国家补偿。2004年4月,户献忠利用自己时任林业站长的职务之便,在明知泄洪区地权属于迎兰乡政府所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退耕还林条件的情况下,隐瞒土地性质,授意负责内业设计的林业站原副站长杨某将泄洪地168亩,分别在自己妻子和李树林妻子名下设计为规划退耕还林地各84亩。至2011年该案案发,户献忠与李树林分别骗得退耕还林补助9.4万元,除去分别用于造林投资、管护费用外,实际每人分别骗得退耕还林补助9500元。
第二种是林管人员与村干部勾结伪造假农户骗取退耕还林补偿。尚志市马延乡林业站原站长王云海负责全乡退耕还林的统计和审核工作。在核查林地期间,他发现马延村有一片185亩的集体两荒地,就想着把这块地上报成退耕还林地套取补助。于是,他找到马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岐忠说:“现在统计退耕还林地,我在你们村上报了185亩地,其中给你报了20.4亩地,这样咱俩都得点钱。”二人一拍即合,伪造9个农户名又盖上村委会公章后,将集体两荒地报成村民退耕还林地,其中李岐忠名下20.4亩,其他9个假户名下164.6亩,从2001年至2004年共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8万余元,王云海分得6.5万余元,李岐忠分得1.5万元。
监管不力为犯罪开方便之门
国家补偿给农户的退耕还林款,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基层干部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镇村干部公信力。办案人员认为,退耕还林补助被侵吞的主要原因表现在审核不严、管理薄弱、监督流于形式。
审核不严,弄虚作假易蒙混过关。身为林管站临时工的刘志忠归案后交代,“我以爱人名义报50亩退耕还林地,报上之后就通过了审核,实际上我和爱人在永恒村根本没有地”。一个临时工作人员虚报退耕还林地50亩竟能通过审核,说明有关部门对退耕还林补偿款的把关审核不严。乌吉密乡林业站原站长韩喜臣说,当发现林业站临时雇用人员李满令妻子邱淑云名下有202亩退耕还林地并领取退耕还林补贴时,他感到很奇怪就向李满令了解情况,李满令解释说是买村民的退耕还林地,韩听后就没多过问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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